岚皋县率先在全市整合劳动人事仲裁组织机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8 08:50 来源:
按照省市加强仲裁机构建设、提高仲裁机构效能工作的要求,岚皋县率先在全市整合劳动人事仲裁组织机构,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6月8日,岚皋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决定成立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担任,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法院、县委编办、县纪委、县外侨办、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文广局、县人民武装部、县工商联等17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担任副主任和委员,仲裁委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各委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调。
自2010年劳动人事行政机构合并后,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业务整合,但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未进行及时整合,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规格未予明确,直接影响仲裁工作的开展。年初省人社厅下文要求全省各地市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市县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整合率100%。截至目前,岚皋县率先在我市完成整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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