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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员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8 13:53  来源: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和鉴定补贴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状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认

    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就业安置渠道、社会信誉度等软硬件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人社、财政部门确定后可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培训过程将实行全程监管

    培训前,培训机构需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经人社部门批复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培训机构将在培训点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监督电话进行公示,人社部门将对每个培训班进行不少于3次的视频抽查或现场抽查,以确定培训人数和确保培训质量。

    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

    培训依据专业(工种)的不同,按其使用的实训设备、耗材等费用的不同分为A、B、C、D四类补贴标准, 其中A类600元,B类800元,C类1000元,D类1200元。学员培训合格并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6个月内安置就业者,将按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将按标准的80%给予补贴。

    汽车驾驶、挖掘机司机、汽车修理等高耗能、高耗材的专业将对符合免费条件的四类人员每人最高给予12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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