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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监察支队成功解决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26 08:23  来源:

    9月25日,家住汉滨区早阳、石梯、前进等乡镇的23位农民工,在市劳动监察支队高高兴兴地领到了拖欠2个多月的工资。

    8月22日,李典治等3位民工代表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科,反映他们23位民工在某工程局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至今未拿到工资。市劳动监察支队收到投诉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察员开展调查,核查事实,理清矛盾。

    经核查,因工程经过几次转包分包,该工程局与转包企业以及两个包工头之间就工程结算产生纠纷,从而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在基本了解核实情况后,市劳动监察支队数次约谈相关企业,耐心细致地向企业方宣传《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企业方逐渐认识到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足,由拖延、推诿逐步转变为积极配合。经过十几天的努力,9月25日下午在市劳动监察支队的监督见证下,该工程局与转包企业和包工头达成支付民工工资协议,23位民工终于高兴的拿到辛苦挣来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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