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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检查组来安检查指导调解仲裁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12 09:50  来源:

    11月6日至7日,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南宗亮和调解仲裁处黄海庆处长一行对我市调解仲裁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南巡视和黄处长一行在听取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汇报后认为,今年我市的调解仲裁工作在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思想认识到位,各项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对下一步工作南巡视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重点推动仲裁院实体化建设;三是要积极受理人事争议案件,加大案件处理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四是要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减少、预防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五是在抓好市本级案件处理的同时,要抓好对县区工作的指导交流,推动仲裁工作全面发展。   

    按照省厅工作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率为目标,以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在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功能上下工功夫,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拟在11月中旬召开2012年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案件评查会,交流办案经验、探讨案件处理情况,总结全年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案件办理质量。二是继续将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列入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县区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已成立仲裁院的县区,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三是针对两委合并调整后的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仲裁委员会聘任、解聘仲裁员、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等工作制度,依法履行仲裁委员会职责。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联系,建立裁审信息互通机制。四是继续深入推进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预防组织和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对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乡镇街道和企业调委会,督促他们发挥应有的效能。今后我们将通过创建优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庭”,大力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庭标准化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基层调解职能,为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提供机制保障。适时对聘任的调解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和指导。逐步建立起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委员会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着力提高争议处理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落实立案快、调解细、裁决准的办案理念,完善“三调一裁”制度,夯实工作职责,强化仲裁程序,提高办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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