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市调解仲裁科工作人员对行动不便的农民工魏泽勤申请劳动仲裁事项,到医院进行了现场确认,方便了农民工的维权。
农民工魏泽勤在安康市秦星工矿有限公司从事风钻、除渣、采矿工作9年余,造成矽肺病,伤残二级,现住院治疗。由于其行动不便,其妻子代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仲裁规定及实践的需要,申请仲裁应当由本人确认,但魏泽勤行动不便,为保障伤残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调解仲裁科工作人员主动到医院,现场进行了仲裁申请事项的确认,并初步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告知了仲裁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