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积极落实涉水产业人力扶持政策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涉水产业的意见》(安政发〔2012〕32号 )印发后,市人社局及时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狠抓工作落实,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涉水产业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了以下四项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自2013年元月1日起,将涉水产业鱼业养殖工工种扩大到水产养殖工等培训工种,将涉水产业职业人员培训列入招标计划,将培训规模由原来的200人扩展到2000人,由培训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涉水产业职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年培训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培训资金纳入市县区就业资金补助项目,培训规模和培训资金将随着我市涉水产业的发展而适当增加。对涉水企业新录用人员免费开展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签订不少于1 年劳动合同的,给予人均800 元的培训补助。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加大涉水产业引智项目支持力度,将涉水产业引智与引资紧密结合,重点支持饮用水和饮品制造业、现代渔业、亲水旅游业以及水电能源等行业开展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人才,对涉水的引智项目优先申报并积极争取中、省引智资金扶持。加大涉水产业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对涉水产业相关部门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经市人社局核准,在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下,可单独组织招聘。加大对涉水产业人才的表彰力度,对在我市涉水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优先推荐其参加全国和省、市劳动模范的评选,优先推荐其享受省、市其他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加大对涉水产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做好当地涉水产业人才的培养和知识更新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涉水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对涉水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予以优先评定,优先推荐。为涉水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开展专场人才招聘洽谈会,开展人才派遣和职业介绍等人才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小额信贷扶持工作。对用工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涉水企业,且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等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职工定期交纳五大保险之一的涉水企业,该企业在银行贷款后,最高可申请财政贴息资金300万元。
四是加强就业资金补贴工作。对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涉水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实际用工人数和用工年限,给予企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额的三分之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