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居保处以“八化”、“八好”、“八有”为标准抓经办管理规范化建设
为加快推进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把抓城乡居保经办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年及今后三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来抓。围绕“规范经办、创新服务”工作主线,以县区经办中心“八化建设”(即: 机构设置合理化、业务经办程序化、扩面缴费常态化、基金管理规范化、内审稽核制度化、信息应用高效化、经办服务便民化、内部管理效能化)、镇社保站(所)“八好”建设(即:机构建设好、经办服务好、扩面缴费好、基金管理好、内审稽核好、信息应用好、便民服务好、内部管理好)、村代办点“八有” 建设(即:有固定办事人员、有独立办公场所、有参保基础台账、有各项规章制度、有固定公示栏、有金融服务代办点、有专用档案盒、有政策宣传栏)为抓手,紧贴实际、突出重点、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着力推动县镇村三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经办规范、流程统一、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经办服务体系。
全市计划从2013年开始至2015年,通过3年时间的创建,实现 10个县级经办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70%以上的镇和50%以上的村达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要求。分三个步骤进行实施:一是重点培养阶段(2013年5月-11月):2013年 5月底前,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确定2个县、4个镇、5个村(社区)作为市级重点培养示范点,各县区确定2个镇、5个村(社区)作为县级重点培养示范点。市、县重点培养示范点务必于2013年11月底前全面建成。二是典型带动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1月):充分发挥已建成示范点的典型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在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力度,力争在2014年11月底前,全市新建100个村级(社区)、50个镇级示范点,10个县级经办机构全部达到经办管理规范化要求。三是全面建设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1月):全面开展镇、村两级示范点建设,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
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市经办处先后制定下发了《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和《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建设帮联及考核办法》,并成立了三个抓点结对小组,不定期开展结对帮联、调研指导、督查督办工作,推动示范点建设顺利开展。目前,全市三个抓点结对小组已全部深入到示范点开展帮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