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学生讨要工资,传递社会正能量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13 17:53 来源:
8月11日,群众举报称某教育培训中心安康办学点负责人拖欠13名大学生暑期兼职工资5000余元。接到举报投诉后,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劳动监察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由于被投诉办学点属于汉滨区管辖,我局积极会同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员赶赴办学点处理案件。
据调查,该教育培训中心安康办学点负责人邱某,在未向教育等部门备案、办理相应培训证件的情况下,违规招收大学生暑期兼职教师,并承诺工资按周进行结算。在8月11日结算本周工资时,邱某却以大学生教书缺课、教案不整齐、上课迟到等理由,除不发放本周480元工资外,还要给办学点倒贴60元。在与邱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大学生们只能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求助。
案情就是命令,执法人员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办理案件。在我们的反复协调下,邱某于当日下午6时将克扣的5000余元工资全部发放到13名大学生兼职教师手中。拿到工资后,大学生们表示:非常感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严格执法,帮我们讨回工资,让我们亲身感受到了社会正能量的存在。根据有关规定,该案件情况已向教育、公安部门进行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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