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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10:18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4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三个方面二十二条措施,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中共中央“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尤其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后,我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国家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面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就业予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会议和多个场合的民生考察讲话中均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要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等指示。市第五次党代会也提出了实现“创业就业更加充分”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市政府提出“创建高质量就业充分市的实施意见”,契合国家和省市相关精神和要求。

出台《关于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实施意见》,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夯实相关举措,形成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综合效应。有利于促进形成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岗位更加丰富、就业服务更加优化良好局面;有利于以高质量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使幸福安康建设内涵更为丰富,“幸福就业”氛围更加浓厚。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23月,市人社局牵头起草《关于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实施意见》,经内部讨论后,历经多次修改,在征求县区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形成了审议稿,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定后形成正式文件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市场主导、政府促进,自主择业、政策激励,扩容提质、就近就业,优化服务、引导就业”为原则,通过优化就业服务、健全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缓解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为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坚实的就业支撑,实现全市劳动者从有就业向高质量就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主要目标:在“十四”期间通过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创建,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10万人。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群众100%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城镇和农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调查失业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5.5%以内,促进新增劳动力的50%留在本地就近就地就业。全市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达到1500家。

(三)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19条措施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

1.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扩大就业容量。一是增强市场吸纳就业能力,通过产业规划、金融支撑、投资撬动、消费拉动、县域协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增强市场吸纳就业能力。二是扩大园区承载就业容量,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各县域工业集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积极培育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提供更多岗位吸纳就业。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扩大就业,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四是发展新社区工厂吸纳就业,坚持以毛绒玩具(服饰织袜)、电子线束为重点,以地方特色产品深加工和特色手工艺品制作为补充的新社区工厂产业发展格局,狠抓新社区工厂建设,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2.优化就业机制,拓展就业空间。一是实施新时代就业促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全面发力的就业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用工调查,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形成企业用工需求清单。人社、教育等部门搭建劳动力供需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拓宽用工渠道,减轻用工成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员工生活便利度、提升企业文化凝聚力稳住企业职工。三是发挥促进就业的市场机制。鼓励支持人社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用工服务保障。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才测评、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精细化、一站式服务。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

3.搭建就业平台,提升就业质量。一是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对社区就业服务规范、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就业援助全面、群众评价好的社区,积极给予“充分就业社区认定”。在全市1500个村(社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行动。二是强化载体就业服务。支持市、县发展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归雁经济产业园等各类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引导入园企业与劳动者建立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企业吸纳劳动力达到相关规定的,积极落实奖补政策。三是畅通市场化就业渠道。通过“秦巴区域就业联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举办多层次、多维度的就地就近就业服务活动。组织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各类人才和企业对接活动,促进人才和市场主体精准对接。四是发挥劳务品牌作用,围绕秦巴康养、母婴护理、茶叶制作、电子线束、缝纫工等技能培训拓展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劳务品牌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

4.落实就业政策,激励就业(创业)意愿。一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农民工、“两后生”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为着力点,做优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在技能人才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持续增长,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引导各职业技能培训院(校)毕业生选择在市域内就业。不断提高女性、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能力。二是落实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将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劳动力纳入就业帮扶扶持范围,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三是扩大基层就业规模。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面向基层就业。四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狠抓《关于加快发展“归雁经济”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安康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政策落实,建立创业人员和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熟练技术工人等在外创业就业人员联络机制。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联谊会、恳谈会,落实奖补政策,支持创业能人领办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创办或参与创建社区工厂、家庭工场,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五是加强高质量充分就业金融支持,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个人创业、合伙创业、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吸纳人口就业。

5.提升就业服务,保障就业畅通。一是加强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以构建“政府+市场”创业服务新格局为重点,组织实施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达标工程,逐步推进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向县域重点镇和产业集中区延伸。二是提升搬迁社区就业服务能力。聚焦100户以上易地搬迁社区群众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开展易地搬迁社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300户或800人以上社区的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进行优化。把就业创业服务从户籍地转移到易地搬迁社区,按照易地搬迁社区建立劳动力数据台账、转移就业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精准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创新智慧就业服务内容。持续推进基层“八个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就业管理与服务全程信息化,统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清单和标准规范。融合“321”基层治理模式,实现就业服务网格化全覆盖。依托“安康智慧人社”、陕西“秦云就业”,为稳就业促增收、实现高质量就业充分就业提供坚强支撑。

(四)工作要求。《实施意见》对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营造浓厚氛围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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