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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印发施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8 17:11  来源: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促进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中组部、人社部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申诉规定》共六章35条,从管辖、申请与受理、审理与决定等5个方面严格规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人事处理不服申请复合、申诉、再申诉的程序,明确了人事处理包括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等规定。

《申诉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诉规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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