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全面完成创业就业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题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就业作为市政府年度“十件实事”之首,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实行挂牌督办,每月通报进度,广泛接受监督。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意见》(安政发【2014】10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39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10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促进创业就业的责任。10月17日成功组织召开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座谈会,制定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22条政策措施”,评选表彰各类创业典型30名。积极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周”、“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周”等活动,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98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1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47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86%、110.28%、115%,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低于4.2%的控制性指标。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4381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1万人,创经济收入78.6亿元,转移前引导性培训15.1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46%、137.89%、151.3%。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5476人,创业培训 6564人,职业技能鉴定20698人,鉴定合格率在77%以上。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31笔、5.05亿元,直接扶持创业人员4931人,带动16893人就业,2014年各项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