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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人荣获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3 14:08  来源:

    近日,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结果揭晓,我市报送的刘超、余国科、王秋丽、李伟喜获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荣誉称号,并在全省通报表扬。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开展,旨在展示大学生创业风采,弘扬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向社会传递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正能量创业明星参选人员条件为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形式以公司制企业为主,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经营状况良好。

    评选活动于201410月启动,经过逐级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等环节,我市汉滨区光影数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超、汉阴县陕西秦硒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国科、平利县八仙镇幼儿园园长王秋丽、平利县农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经理李伟等人被评选为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他们创办的企业涉及教育、农产品加工、广告设计等行业,带动就业100余人,他们不仅靠聪明才智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而且带动他人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此次评选活动,我市推荐6人,4人上榜,上榜人数居西安、宝鸡、咸阳之后,居陕南陕北各地市之首。据悉,目前我市共有3人被评为“全国创业之星,”17人被评为“陕西省大学生创业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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