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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多措并举,市基金办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2 10:43  来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政策已制定颁布,如何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成为 “新常态”下检验社保经办机构经办能力建设的一把标尺,也是市委、市政府“说了算、定了干”的执政要求下对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的一次检验。

    2015年全市人社工作会议提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为落实会议精神,市基金办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吃透精神。2015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基金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辅导学习。市基金办主任、党支部书记闫立岗同志提出了明确的学习任务和要求。指出“2015年是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关键之年,要结合实际,多形式、多渠道了解政策,吃透文件精神、领会政策要旨,为顺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定改革奠定良好基础”。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己先了解学好,开展工作才能有底气。

    二、注重宣传、形式多样。为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国发[2015]2号文件,市基金办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计划,开展了多层次的宣传工作。

    (一)点对点宣传---深入参保单位宣传。市基金办副主任乔兰清同志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多次深入到参保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参保职工,了解情况,宣讲政策。直接或间接宣讲范围达到参保人群的60%左右。

    (二)点对面宣传---借力媒体宣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9日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宣传提纲的函》,为贯彻文件精神,我们即在《安康日报》汉江晨刊 专版刊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宣传的通告》,对促进社会知晓率和舆论的正面引导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三、精心测算,打好基础。根据中、省要求,2014年10月,我们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国务院颁发国发[2015]2号文件后,我们立即对全市参保情况进行了摸底、详细测算了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基金征缴与负担情况、个人账户征缴与支付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测算科学、准确。

    四、启动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根据中、省文件精神,我们即启动了已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工作,做好改革实施后划转至参保职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五、实施渐进式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为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决定在已开展养老保险统筹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步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为稳妥平稳开展此项工作,我们对参保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开展了生存状况调查,发放《关于征求社会化发放养老金意见的函》,在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定《关于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待遇的通知》(安市机事险发〔2015〕6号)文件,决定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平稳推进。

    六、加强基金征缴和管理。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们完成了6项工作,一是审核下达了2015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二是按期做好养老金给付,1-4月拨付养老金 830万元;三是完成2014年度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四是开展参保单位基本信息调查工作;五是开展参保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参保情况调查;六是加强基金管理,做好自查和自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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