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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八大员”特殊人群养老补助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2 08:24  来源:

    近日我市全面上调农民身份曾受聘于基层机构或六七十年代参加过铁路建设等“八大员”特殊人群养老补助标准,民办教师、老电影放映员、农技员、林管员、乡村医生、水管员、双代员、集体企业招工人员、基层税务员、公路养护工、襄渝铁路民兵、阳安铁路民兵等特殊人群养老补助标准均提高10%。增加的养老补助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各项指标调整及补发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预计将于7月底完成。

    对曾受聘于基层机构或六七十年代参加过铁路建设的目前仍是农民身份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是党和政府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对维护稳定、创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八大员”特殊人群工龄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符合条件人员到达60周岁以后,在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下,依据主管部门认定的工龄年加发养老补助,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代发。上半年,我市已对12.8万“八大员”累计发放养老补助2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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