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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顺利完成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9 16:41  来源:

    安康市是陕西省人社厅确定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省级试点市,按照省人社厅的安排部署,该市自2013年6月启动该试点工作以来,市、县人社部门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一是组织市县两级5月前完成上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组织做好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将基金监督类法规、制度、文件在局网站内公布,印制并发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宣传资料600余份,市级各经办机构、县区均通过网站及办公地点公开业务经办流程、法规政策,上传业务表格至网站,开展便民服务。

    三是抓好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工作。各险种能够提供电话查询部分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大厅设立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终端,白河县结合农村社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在试点社区设立信息查询终端,方便群众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四是畅通社会保险监督渠道。市人社局在网站设立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举报专栏,将社保基金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发布公告,各县区同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受理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有效的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

    五是全面公开举报奖励制度。安康市财政局、劳动局联合转发了陕西省劳动厅、财政厅印的全省社保基金举报奖励制度,市县两级均按照要求将举报奖励制度在网站进行公开,完善了社保基金监督的公开举报奖励机制。

    六是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制度。安康市市县两级已全部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市县两级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做好更新调整,为统筹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保驾护航。

    七是组织选聘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市县两级经办机构均按照要求选聘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建立起一支覆盖全市各经办机构的社会监督员队伍。

    八是完善社会监督意见收集和处理机制。市局结合社会保险工作实际,借鉴信访工作处理程序,印发《安康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意见收集和处理制度》,对社会监督意见的收集、办理、反馈、档案管理等一一明确,初步建立起市社会监督意见反映和处理机制。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市现已全面完成了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收效良好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今年7月,这一试点工作做法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和运用。同时,市试点工作情况已按要求上报国家人社部据悉,人社部2012年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以来,全国已有30个省份122个地市积极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按照人社部总体工作安排,拟于2016年全面推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跟进做好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管的基础上,着力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探索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努力完善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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