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释放红利出台促进创业就业硬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工程,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近日,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围绕“强化资金保障、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创业扶持、拓展服务平台”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创业促就业31条扶持政策,尤其是在释放政府改革红利、落实财政配套方面出台了过硬措施,对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一是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明确提出,市、县(区)分别设立就业创业基金,市人民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县(区)按照每年每10万人安排不少于60万元的就业配套资金,设立就业创业基金,主要用于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启动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项目;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机制,确定县(区)每年度按上年末本县(区)担保基金总额的20%补充担保基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就业资金绩效考核机制。自2015年起,全市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作为调剂资金,对已配套落实就业创业资金的县区,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增拨就业专项资金,对未配套的县区,在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中等额扣减。
二是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要求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各级政府在安排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应将增加就业岗位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纳入评估要素,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推荐客户入住网络销售平台、组建小微企业合作社等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政策宣讲及交易撮合等增值服务,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在市内县(区)及其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应职称时,免除职称外语考试要求。规定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预留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安置退役军人。
三是在强化创业扶持方面,要求放宽创业市场准入资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放宽创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出资期限等准入条件。支持创业者依法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林权等多种出资方式投资创办小微企业。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引入社会化贷款担保机构,对农村劳动力申办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申办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省要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自行贷款财政贴息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对于进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合伙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最高可申请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将因创业受困导致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又确实出现暂时生活困难的创业受困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从就业创业基金中给予一次性2000元生活补贴。
四是在拓展服务平台方面,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各县(区)镇(办)、社区、行政村全面建成标准化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地域、人群、网络全覆盖。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创业主体领取本市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户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对积极申请注册商标的入园企业,每获得一个注册商标从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中给予5000元奖励。要求各县(区)至少要建设1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被评为市级孵化基地的,从就业创业基金中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园奖励,经评定为省级创业园区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园奖励。
五是在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意见提出,要围绕绿色能源、富硒食品、安康丝绸、金州矿产、秦巴医药、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以及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产业,建立全市创业项目库。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交流空间,采取举办“创业讲堂”,开设“创业咖啡”、“创业沙龙”等形式,实现创业者的良性互动互通互惠。整合社会资源,成立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创业指导团队,为创业政策制定、创业专项活动推广、创业项目征集评审等提供专业性意见,采取有效形式向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项目选址、开业指导等专业性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3年内可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安康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免费参加市、县(区)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在安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展会。
六是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意见提出,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全市重点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市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事项。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状况、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和就业创业政策,在财政预算中按照一定的比例足额安排就业创业相关资金。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挖掘创业典型,培育创业标兵,市县(区)政府每年度组织开展创业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社会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创业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
意见还就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方面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