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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巢引凤构筑人才集聚“强磁场”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9 01:30  来源:

    徐启方市长在2015年安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实施‘百名硕博进安康、千名大学毕业生创业、培育万名能工巧匠’工程……”。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引起热议和强烈反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切期待。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安康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828日正式印发实施。该《实施方案》政策创新力度大、含金量高,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是近一个时期全市人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政策依据,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自即日起,本网围绕《安康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等推出系列解读报道。

 

筑巢引凤  构筑人才集聚“强磁场”

——《“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解读之一

 

    “欲致鱼者,先通谷;欲求鸟者,先树木。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 。吸引和留住人才关键是创优人才发展环境,通过“筑巢引凤”,研究制定落实好人才政策,形成一个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成为各类优秀人才向往和集聚的“强磁场”,才能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安康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百名硕博进安康”遵循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实绩原则,优先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对口的人才,重点对象为“两院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人才引进坚持柔性引进和刚性引进并举。柔性引进以引进智力项目为主,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非公有制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采取“候鸟式”、咨询服务、技术合作、项目开发、课题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刚性引进以引进高端人才、盘活现有人才为主,市本级事业单位可单独组织招聘,同时鼓励各类企业自主引进、用活用好高层次人才。

    “新引进的人才能享受这么多优惠政策,那政策出台前已引进的部分高层次人才怎么办?”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人提出疑问。为体现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原则,正确处理培育增量与盘活存量的关系,在修改完善过程中,《实施方案》悉心汲取这一宝贵意见,提出:对于现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将按照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充实、调整岗位,打破行业、单位壁垒,实现人尽其才,其中已经或经调整在所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享受该《实施方案》规定的引进人才各项待遇。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引进聚集人才必须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营造惜才、爱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筑巢引凤、聚集人才,《实施方案》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措施。通过刚性引进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优先纳入编制管理;确认为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对应专业技术职称最高档执行;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评定和聘用;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专项津贴、引智费用及资金补助等。

    对于柔性引进到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我市专家选拔等相关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引进的高级专家、博士,每年还将安排全面体检一次,每年组织到外地疗养 1015 天;还可享受人才奖金和科研启动经费、科技专项经费、技改经费、专家工作站经费等资助,免费提供办公和生活用房。对于引进的国内知名专家、正高职称专家、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调随迁;其配偶自愿随调我市工作、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也将给予协调解决落实。同时,《实施方案》还确定,市政府设立引进人才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引进人才专项津贴、高层次人才奖励和补助,着力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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