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9 09:25 来源:
市社保中心2016年度干部职学习教育,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辅导、注重实效”原则,着重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两个环节,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突出示范带动、狠抓成果转化,显著增强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大局观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修养,有效解决知识短缺、本领恐慌等问题,积极构建学习型机关。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实行学习签到考勤制度,将学习签到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和各类评优树模的参考依据,要求除值班、请假和外出办事人员外,其他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学习并严格遵守集中学习纪律,确保参学率达到90%以上。二是丰富学习载体。采取领导领学、座谈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领导领学主要是中心领导领学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重要文件、讲话精神等;座谈交流主要是科室负责人讲授本科室的业务经办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内容、经办方法等内容,参会人员交流个人学习体会等;专题辅导主要是邀请相关理论专家学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普及、廉政教育、健康教育等专题报告或授课。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坚持以考促学、学以致用,要求做到会上认真听、学习有笔记、学后有体会,统一使用配发的笔记本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7000字,撰写体会文章不得少于2篇。除集中学习外,个人年度自学不得少于70个小时。中心将以定期检查学习笔记、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组织2次考试等方式,检查学习效果,促使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并应用到业务经办工作中去,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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