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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财政安排部署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4 08:16  来源:

    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情况的检查清理工作。

    一是单位自查。要求各单位对符合享受遗属困难补助费的人员进行自查自清,对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费条件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取消。对符合领取补助费政策规定的遗属应将补助费落实到位。

    二是重申政策。要求各单位应当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陕人函〔2000〕39号文件规定,规范遗补审核申报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已不再享受补助条件的遗补人员,各单位应在补助人失去补助条件的当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次月停止发放补助费

    三是重点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人社、财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县区、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检查享受遗补人员情况、审核原审批资料,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了解遗补人员的变化情况,杜绝在执行遗补政策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以维护工资福利政策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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