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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调整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

作者:谢莉  发布时间:2022-11-11 16:51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安康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下放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自2022年起,将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县一级。

《通知》明确:市人社局、教体局负责市直公民办中小学(单位)、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县(市、区)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同级人社、教育部门共同组建成立,人社部门负责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指导;教育部门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确认评审结果并报送同级人社部门。该评审权下放试运行两年,为确保评审质量,各县(市、区)人社、教育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采取评委交叉等方式,把握标准,规范程序,严谨实施,市人社局职能科室将切实做好评审权下放后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积极促进评审工作平稳推进。

据悉,安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县一级,在我省尚属首例。近年来,安康市一直致力于持续优化职称制度改革,在职称评价标准、方式方法以及职称评聘与人才培养使用方面,不断创新评价机制,探索分类评价标准,努力完善以创新、实绩、成果、贡献为选人用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此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是进一步落实“给事业放权,为人才松绑”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职称对专业技术人才“指挥棒”作用的生动体现,是深入推进我市贯彻落实中省职称改革精神和“放管服”要求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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