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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招聘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21 16:37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水平,依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镇卫生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的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编制、人社、监察、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30名,其中:本县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名(临床<含公卫、中医>专业14名、影像专业1名、检验专业2名、麻醉专业1名、护理专业2名)、面向社会本科以上临床医学(含公卫、中医)专业人才10名

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招聘名额递减。

四、招聘对象、条件和有关事项

  1、招聘对象

(1)2012年7月20日前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不限本县户籍、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

  2、报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0日后出生);

(3)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4)身体健康。

3、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入库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县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学位证或执业资格证,系国家正式干部的须持主管部门介绍信)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于2012 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4、招聘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天。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等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5216823(县纪委监察局)   5211895(县人社局)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6日上午8:30—11:00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依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初录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缴纳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分配到镇卫生院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予调动到县直以上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汉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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