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举报电话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21 16:14 来源: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224号)、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函〔2012〕401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欢迎广大群众对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与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举报内容主要包括: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基金收支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在工伤检查、用药、治疗、化验及康复器具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为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欺诈冒领工伤待遇、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收到的上述举报,我局将责成检查组在进行现场检查的同时认真予以查证,并按照规定程序做出相应处理。对于举报人的有关信息我局将严格保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915-3212372
电子邮箱:nsyl @163.com
通信地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725000
受理机构: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特此公告
安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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