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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劳动局家属院门面房竞价招租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7 08:49  来源:

为盘活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经研究并报请市公产局同意,现由我局对原劳动局家属院(汉滨区育才路66)门面房使用权进行公开对外招租。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出租房产位于汉滨区育才路66号原劳动局家属院门厅左右各一间,共计24平方米。现房屋已清空,具备招租条件。

二、经营范围:生活超市、打字复印、广告宣传、美容美发、产品销售等服务类项目,禁止用火生烟、环境污染、违法违规等经营项目入驻。

三、招租方式:竞租人投标报价,价高者获租。

四、承租方需承担的费用:房屋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卫生和垃圾清运费、水电费、前期清退及维修费、经营应缴纳的税费等。

五、承租方需承担的义务:1、门卫值守,家属院日常管理;2、卫生打扫,每周至少打扫家属院三次,保持院落干净整洁;3、物件代收代发,来人来客登记、防火防盗等工作。4、设施及院落维护等。

六、租赁期限为5年,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租金按年收取,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七、参与本次投标的竞租人须交纳竞标保证金2万元整。竞租人竞得房产使用权后,竞标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三日内无息返还。若竞得者反悔或拒签合同,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八、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对房产全权负责合法经营、管理。承租方按年度交纳租金,每年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交付下年度租金后方可继续经营(水电费等按月交纳)。逾期7天未交纳视为承租方违约,业主收回经营权,同时全额扣除租赁保证金。

九、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租期未满中途毁约,业主全额扣除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收回房产重新招租,原承租方装修等费用不予补偿。

十、本次招租的投标时间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下午15:00时止,地址为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01室(市人社局办公室)。

十一、竞租人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2)竞租人无不良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竞租人需出具承诺函说明。

十二、竞租人投标资料

1、自然人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诺函、报价单(每年或5年)及联系方式。

2、企事业法人报名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承诺函、报价单(每年或5年)及联系方式。

3、竞租人还必须提供原劳动局家属院管理方案。

4、投标资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

十三、开标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11日下午15:30。

2.开标地点: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

十四、招租成交后,承租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

十五、未尽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联系电话:0915-3212372

联系人:曾波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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