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关于取消职称外语小语种和医古文考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8 07:27 来源: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取消全省德、法等职称外语“小语种”和医古文考试。过去有关职称考试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各市、各部门、有关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有关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后的政策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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