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高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7 09:06 来源: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胡高琼同志任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管理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调整自行免去;
谢 莉同志任局农民工工作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调整自行免去;
杜秋琰同志任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科长,免去市创业就业局人事代理部部长职务;
陈 红同志任市创业就业局人事代理部部长,免去局农民工工作科科长职务;
凌 洁同志任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管理科主任科员;
廖 婷同志任局公务员管理科主任科员;
曾 艺同志任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主任科员;
朱亚婕同志任局工资福利退管科主任科员;
陈明喆同志任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主任科员;
冯 犀同志任市创业就业局就业管理科主任科员;
李 松同志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办公室主任科员;
皇甫晨曦同志任局政办科副主任科员;
岳 立同志任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马 娜同志任局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主任科员;
郭 慧同志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赵 婷同志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信息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李 舒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副主任科员。
中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6年6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