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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23 10:55  来源:

  根据《陕西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2012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的公告》,定于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对报考我市人民警察职位已进入面试,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认参加体能测评登记表》签字确认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7时30分前,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安康城区金州广场(新体育场)雕像前集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男子组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标准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三、体能测评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场地参加体能测评,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测评场地参加体能测评。
  五、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违禁物品入场,测评期间考生必须遵守测评纪律,在测评场地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接打电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指挥。

  联系电话:0915—3214338

安康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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