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本级全面实行医保住院实时结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30 09:27 来源:
各参保单位、定点医院:
为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方便患者就医结算,积极稳妥地解决“报慢了”的问题。市社保中心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在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人民医院率先实行医保住院实时结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5月1日起,市本级参保对象,因病需在上述三家定点医院住院的,必须按照医保相关规定,持医保卡、医保证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即可与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医保应报销的费用由医院和社保中心直接结算。凡在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人民医院住院的参保对象,届时社保中心不再与其直接办理结算业务。
二、社保中心实时监控医院对患者的治疗及用药情况,通过网络进行实时审核。
三、各定点医院要切实为参保人员住院做好优质服务,从参保住院登记,缴费、刷卡、结算、办理出院(转院)等环节入手,进行精细化服务,保证实时结算工作顺利实施。
四、社保中心将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实时结算工作。各参保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该项工作的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将这项利民好做法及时传达到每位参保职工,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在实时结算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同社保中心联系沟通。联系人:柯玉金,联系电话:3212533。
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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