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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00:45  来源: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全市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四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以中央、省委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市人社局要求,坚持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强化队伍管理、提升经办能力”为主线,突出政策宣传、业务经办、窗口建设、廉政建设、中心工作“五个”重点,扎实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努力实现政策持续平稳落实、社保数据真实准确、社保服务更加优化、群众评价显著提高,竭尽全力打造“五个”社保。一年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社保信息披露报告如下:

    一、四项保险基本情况
    (一)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范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189362人,其中:在职129842人,退休59520人。市本级参保职工44700人,其中:在职30478人,退休14222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支出及基金管理、存放情况: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3.12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2.83亿元;支出4.7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52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2.23亿元;累计结余4.49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60亿元,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2.89亿元。结余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范围: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237450人,其中:成年人员116436人,中小学生儿童100212人,大学生20802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支出及基金管理、存放情况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05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2400万元,中省市各级财政补助9990万元,县级财政补贴521万元,利息收入142万元;支付待遇12949万元(其中大病保险支出745万元),累计结余14251万元。结余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二)工伤保险 
    覆盖范围:2016年全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151310人。其中,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职工37500人。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及基金管理、存放情况:2016年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502万元,支出2934万元,累计结余5823万元。其中,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1108万元,支出1011万元,累计结余1101万元。结余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三)生育保险 
    覆盖范围:2016年全市参加生育保险职工107013人。其中,市本级参加生育保险职工31300人。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及基金管理、存放情况:2016年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01万元,支出1468万元,累计结余4514万元。其中,市本级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58万元,支出709万元,累计结余993万元。结余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四)失业保险 
    覆盖范围:2016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96394人。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职工29496人。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及基金管理、存放情况:2016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18万元,支出2615万元,累计结余2.76亿元。其中,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90万元,支出1655万元,累计结余2.75亿元。结余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全力抓好征缴扩面。一是扩大社保覆盖面。以开展“社保惠万家”、“七五普法”、“同舟计划”主题宣传活动和安康广播电台专题栏目为载体,集中对缴费规定、参保标准、支付政策等方面开展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重点解决重复参保、漏保等问题,扎实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大基金征缴力度。为推动全年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四项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工作的通知》。同时严把申报基数(工资表)审核入口关,继续实行“申报承诺制”,并建立全员联系参保单位制度,严格实行参保欠费与住院待遇、个人账户划转挂钩制度,确保基金依法应收尽收。

    (二)加强业务经办管理。一是优化社保业务经办。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开门办社保,改进和规范转外和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巡查,坚持科(室)包抓市内定点医院制度,每月联合县(区)组织转外巡查,与参保职工零距离接触宣传社保政策,直接与定点医院对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递人文爱心,体现社保惠民政策,有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二是规范待遇审核支付管理。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审查和水电三局托管人员待遇审核,及时跟进走访工亡遗属,科学使用待遇审核智能系统,促进审核结算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全面实行审核支付“5+3+2”制度,认真核对个人社保待遇、身份信息和银行账号,及时、准确支付各项待遇,按时结清医院垫付费用和定点药店刷卡费用。三是强化基金财务管理。巩固和完善社保基金市级统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组织召开“社保基金运行分析会”、成功举办“会计和统计报表培训会”和“医保信息系统业务培训会”,强化了市县(区)之间业务经办的纵向指导和横向联系,加强基金统计报表、数据管理及运行分析等工作,优化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社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是持续平稳落实政策。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积极开展建立医疗补助制度、部分待遇调整调研测算,适时提出调整政策建议,完善医疗制度,严格稳岗补贴资金待遇审核,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按规定调整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五是完善网络信息化建设。巩固和完善全省统一医保信息系统,认真组织自查初验,规范系统网络安全操作使用,着手基金财务管理软件开发的调研,加强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的信息系统录入,着手准备社保卡的发行与使用,不断提升业务经办信息化水平。

    (三)严格基金监督管理。一是严格稽核内审。加强对申报人数、基数和缴费额的核定,定期组织专家抽查分析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情况,定期开展失业保险金领取专项抽查,认真受理待遇审核移交、群众举报等线索,及时查处反映的问题,积极做好异地协查工作。二是严格“两定”机构管理。制定完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制度》、《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药店服务协议书》,实行会议签订《定点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和转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加大对“两定”机构监督管理,严格年度考核检查,强化平时稽核监督,重点对空挂床、不合理诊疗、刷医保卡销售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进行稽核,确保基金安全。今年,对参保的558家、6.8万人次申报缴费进行了复审;通报并限期整改了19家违规药店,处理违规挂床参保职工3人;组织开展了12次异地就医巡查,工作日均进行市内住院走访检查,巡查参保住院患者8139余人次。

 

 

 

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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