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披露2016年全市养老保险有关信息的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1 16:11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原市劳动保障局安劳社函〔2008〕30号通知精神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经请示省社保局同意,现将以下基本信息报来,可以对外披露。
一、覆盖范围。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覆盖各类所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时工等。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参保企业2860户,参保职工177396人,与上年底相比增长9291人,增长率5.53%,其中在职职工119950人,离退休人员57446人。
二、基金收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规模逐年扩大,2016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35413万元,总支出22808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和11%。
三、确保发放。2016年,全市共发放基本养老金145432万元,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共计5239万元。
四、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16年9月,全市共为55529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了养老金,实现了12年连调。
五、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着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任务。随着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养老保险经办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16年底,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总数11个,工作人员达到132人。
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2016年,全市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保局《文明服务五项规定》,全市经办机构业务服务大厅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评价系统,并进行了全市联网,还安装了投诉电话,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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