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5 08:10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现将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资料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务必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资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1份、与准考证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3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汇总表》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汇总表》.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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