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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5 08:10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现将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资料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务必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资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1份、与准考证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3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汇总表》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汇总表》.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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