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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农林水系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6 14:17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3〕334号)要求,为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林、水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现将我市2013年度农、林、水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市直农、林、水系统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员除外),县区农、林、水系统高级、中级和拟晋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本次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主要以我市农、林、水主导产业等专业技术知识为主;公需科目重点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与自主创新发展》、双创健康教育知识、汉调二黄基本知识。

培训对象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聘期满,不得续聘;考核的结果不得备案。

三、培训方式和报名方法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由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备案,考试成绩合格者,市人社部门对有《继续教育证书》的进行审验登记,无《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对象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或个人单独报名均可,报名时需填写《2013年度安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无证书人员交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有《继续教育证书》的交回证书。

根据安人社办发〔2012〕230号文件规定,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的人员,请持相关学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确认申请表》,由基地收集资料,按要求统一到市人社部门办理学时折算手续。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教材费按省物价局规定(陕价行函〔2012〕92号)收取。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12:00

报到时间:2013年7月11日

培训时间:2013年7月12日至17日

培训地点:安康市农广校(大桥南路8号)

联 系 人:金 燕     代珂

联系电话:3189280  13991559686   13991526087

附件:2013年安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doc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安康市分校

  2013年6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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