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系列申报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可申报相应职称。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
1.各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严格执行本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试行条例、安人社办发〔2013〕168号以及中、省人社(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①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③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相关证件等,三年内不得申报。
2.职称晋升论文严格按照安人职字〔2005〕107号文件执行。凡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有效论文外,在以下刊物发表的论文也可视为晋升中级职称的有效论文。(1)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安康经济》;(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3)安康市教育局主办的《安康教育》;(4)安康市农作物学会主办的《安康农业科技》;(5)安康市科技局主办的《安康科技》;(6)安康市林学会主办的《安康林业科技》;(7)安康市科协论文评选三等奖以上获奖论文。职称晋升人员可根据个人申报专业选择与自己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刊物刊登论文。对于合著的论文,第一作者可作为有效论文,其他作者需提供2篇合著论文;对于申报专业与所刊登刊物严重不符者,所刊登论文不予认可;用稿通知和论文清样不能作为有效论文;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按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要求刊登。申报晋升中级职称必须进行论文答辩,具体要求按照安人发〔2007〕83号文件执行。
民政、体育系统参照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需按上述要求发表论文并参加答辩。
3.职称外语要求严格按照安人发〔2007〕30号和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4.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严格按照安人职字〔2005〕83号和安人职字〔2008〕64号文件要求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免试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发〔2011〕39号)文件执行。职称晋升人员近一个任期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160学时以上。
6.申报人员的考核严格按照安人发〔2006〕25号、安人社办发〔2013〕16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7.申报人员普通话要求按照安语办发〔2012〕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汉滨区和市直单位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8.申报中级职称破格人员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条件,在任职期间获得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技术发明奖并符合名次要求者可破格申报:获国家级四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9名;获省部级三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7名,一等奖前9名;获市级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7名。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做到“五公开”、 “一展示”、“两监督”原则,即: 政策公开、空缺岗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参评对象公开; 业绩材料展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透明。同时,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人员公开监督卡内容,其中群众代表签名不得少于3人。申报人员材料必须经县区人社(职改)和市直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方可上报。具体申报程序及方法按照安人发〔2000〕5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材料要求
(一)推荐晋升高级职称的材料分别按照省职改办各系列高级评委会的要求办理。
(二)申报晋升中级职称材料内容:
1.《申报汇总表》1份并报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3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任职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核登记表》1份;
6.年度考核登记表。主要提供任期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经县区人社局核实盖章;
7.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或《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8.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9.市人社局验印的《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空岗证明(须由人社部门核实盖章);
11.公示证明;
12.公开监督卡;
13.《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4.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原件必须是刊物原件,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提供多篇论文者需确定一篇为答辩论文,答辩论文需复印两份,其中一份使用统一封面单独装订);
15.《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6.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县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时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可打印或用黑色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使用规范表格(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下载”——“专技科相关表格下载”),要求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不得复印,复印无效。
2.除《申报汇总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及答辩论文不装订外,其余材料必须按报送材料内容中4-16条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只装订复印件)。
3.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二袋,一袋为申报人各类证件原件(身份证除外,市上统一审核后退回),一袋为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材料袋正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类别、级别和材料的内容、份数,材料袋应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应进行捆扎,并在袋面注明。
(四)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初级评审委员会按照安人社办发〔2013〕16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时间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上报材料时间,按各系列高级评委会规定时间报送。非教育系列申报中级职称材料的时间为2013年9月2日至3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初级职称需委托相应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的,报送时间与中级材料报送时间一致。今年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将在10月底以前完成,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市直各事业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指派专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的收取
评审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谎报学历、资历、工作业绩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与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必须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如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档次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陕职改办字〔1990〕003号文件规定,必须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可按隶属关系申报转换材料,重新参加评审。转换材料报送时间与非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报送材料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3.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晋升职称必须统一程序、统一条件、统一要求。各评审单位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进行职称评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未经市人社(职改)部门同意安排的职称晋升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一律不得推荐,所评审的结果不予认可。此前与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文件规定,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