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安康市人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公报 > 正文内容

转发《关于2016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3 00:08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7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晋升范围

    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职务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人员可以推荐申报。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个人申报,单位同意并公示无异议,送县区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人社局专技科。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人员除按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一份、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单位公示证明、群众公开监督卡及人社部门开具的空岗证明、2001年后的学历需提供有效期到2016年12月的学信网验证报告

    2.各县区、各单位务必于11月2日前将评审材料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