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1 11:02 来源: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省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字〔2017〕42号)和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行业部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安脱指发〔2017〕12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安康市人力资源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一、明确要求、夯实责任。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7〕30号)文件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时间期限和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夯实责任,切实起到牵头负责作用。各协办科室和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强化协调服务,充分发挥职能,做好联动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各项人社扶贫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局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方式严格跟踪问效,逐一督办落实,工作完成进度将列入局追赶超越季度点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敷衍了事、推进不力的,由局监察室约谈科室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市委、市政府对我局扶贫工作任务明察暗访及督查结果的,将依据“三项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本通知印发后,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向局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分解表》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办结一项、评估一项、销号一项,不办结不评估,不达标不销号,确保每一项人社扶贫工作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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