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系列申报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均可申报相应的职称。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
1.各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严格执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安人社办发〔2016〕21号、安人社办发〔2013〕168号文件以及中、省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①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③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相关证件等,三年内不得申报。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应提供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参评论文1篇。为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身心深耕专业,专注创新创造创业,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已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可作为评审的科研能力参考条件。
民政、体育系统参照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和参评论文并参加答辩。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发〔2011〕39号)文件执行。职称晋升中级人员近一个任期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160学时以上,晋升初级人员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80学时以上。
5.取消职称申报前的综合考核,将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与职称申报挂钩。申报中级职称的聘任助理资格未满两个任期的,至少有一次以上(含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其它年度均为合格等次;达到或超过两个任期的,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中小学、幼儿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资格,考核要求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6.申报中级职称破格人员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条件,在任职期间获得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技术发明奖并符合名次要求者可破格申报:获国家级四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9名;获省部级三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7名,一等奖前9名;获市级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7名;特等奖视作一等奖。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做到“五公开”、“一展示”、“两监督”原则,即:政策公开、空缺岗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参评对象公开;业绩材料展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透明。同时,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人员公开监督卡内容,其中群众代表签名不得少于3人。申报人员材料必须经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方可上报。具体申报程序及方法按照安地人发〔2000〕5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材料要求
(一)推荐晋升高级职称的材料分别按照省职改办各系列高级评委会的要求办理。
(二)申报晋升中级职称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申报汇总表》1份并报电子版;
4.任职资格证、学历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到2017年12月的学信网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学历和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身份证、单位聘任文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
5.任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超过两个任期的提供近两个任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自助打印的成绩单;
7.空岗证明(须由人社部门核实盖章);
8.公示证明;
9.公开监督卡(群众代表签名不得少于3人);
10.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提供多篇论文者需确定一篇为答辩论文;未发表的论文需用A4纸打印(答辩论文需复印两份,其中一份使用统一封面单独装订);
1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2.其它材料;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4.《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时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信息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易于辨认;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使用规范表格(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下载”——“专技科相关表格下载”——“职称申报表格”),要求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不得复印,复印无效。
2.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答辩论文》以及《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不装订外,其余材料必须按报送材料内容中3-13条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只装订复印件)。
3.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二袋,一袋为申报人各类证件原件(身份证除外,市上统一审核后退回),一袋为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评审结束后,评审材料不予退还),材料袋正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类别、级别和材料的内容、份数,材料袋应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应进行捆扎,并在袋面注明。
(四)申报材料由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或单位集中报送。呈报单位上报评审材料时,要认真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并做好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
(五)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区按照安人社办发〔2013〕16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时间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上报材料时间,按各系列高级评委会规定时间报送。全市非教育系列申报中级职称材料的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1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初级职称需委托相应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的,报送时间与中级材料报送时间一致。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指派专人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的收取
评审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谎报学历、资历、工作业绩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与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必须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如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的,符合转换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按隶属关系申报转换材料,重新参加评审。转换材料报送时间与非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报送材料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3.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晋升职称必须统一程序、统一条件、统一要求。各评审单位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进行职称评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未经市人社局同意安排的职称晋升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一律不得推荐,所评审的结果不予认可。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文件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