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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2 15:32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我市佘梦茹等487名同志参加会计(初级)考试合格,现将证书办理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18年4月3日至6月30日

    二、办证资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复印件及《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

    三、办证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9楼918室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准考证上工作单位在县区的考生,请将办证资料交各县区人社局,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领取;报名单位在市直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3人以上(含3人)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指派专人统一领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3214916

附件:1.2017年安康市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2.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各县区领证联系电话

 

 

县  区

联系电话

汉滨区

3255070

汉阴县

5219392

石泉县

6310807

宁陕县

6826811

紫阳县

4426473

岚皋县

2529111

平利县

8426157

镇坪县

8825321

旬阳县

7202938

白河县

7826660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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