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2 15:32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我市佘梦茹等487名同志参加会计(初级)考试合格,现将证书办理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18年4月3日至6月30日
二、办证资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复印件及《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
三、办证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9楼918室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准考证上工作单位在县区的考生,请将办证资料交各县区人社局,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领取;报名单位在市直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3人以上(含3人)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指派专人统一领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3214916
3.各县区领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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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区 |
联系电话 |
汉滨区 |
3255070 |
汉阴县 |
5219392 |
石泉县 |
6310807 |
宁陕县 |
6826811 |
紫阳县 |
4426473 |
岚皋县 |
2529111 |
平利县 |
8426157 |
镇坪县 |
8825321 |
旬阳县 |
7202938 |
白河县 |
7826660 |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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