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6 16:33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57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在提交学历证书的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学历和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县区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由所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报送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18室
联系电话:3214916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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