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社局“四个强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旬阳人社局始终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四个强化”,有力促进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切实维护风清气正、清廉务实的机关形象,有效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组领导,纪检组全力抓,分管领导分块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切实履行教育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示范责任,促进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切实强化干部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把《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会议、局域网络等平台组织干部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和把握《廉政准则》的精神,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定期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条检查,撰写两期学习心得体会,尤其在今年换届期间,做到意识引导在先,警示教育在前;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分级负责制,并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推行落实好廉政建设“五书”制度,执行落实好“五个一”工作要求。认真分解各项任务,分层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局纪检组经常开展阶段工作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四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把执行《廉政准则》与教育、监督、社会风险防范等有机结合,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并把《廉政准则》的要求细化融入人社工作各个环节,对照《廉政准则》条款要求,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财务制度》、《机关请销假制度》、《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劳动执法监察制度》、《信访制度》等,确保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通过抓学习、抓作风建设、抓制度保障、抓重点工作,该局党员领导干部无不正当利益问题治理等事件发生,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没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近年来,该局连续4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县区”,被市、县纪委表彰为“市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全县“政风行风优秀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单位”等文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