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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三规范构建和谐医保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6 14:20  来源:

    紫阳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坚持以推进内控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经办管理模式,强化重点环节和岗位的风险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流程和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形成了医保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通过建立和完善定点医院协议化管理,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的铺张浪费,保障了参保人群的基本医疗。

    规范医保基金征缴与支付管理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抓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完整安全。严格执行支付政策、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加强基金支付审核和反欺诈工作,对超范围的开支和违规费用一律拒付,并严格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格医疗费用审核、拨付程序,坚持住院费用报销有费用清单,结算有审核、复核,明确工作岗位和责任,推行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改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重点做好当期收支的监控,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控制基金管理的风险。建立了基金支出后的稽核工作机制,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

    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依据卫生资源分布及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能力,逐一确定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定点医院协议化管理,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的铺张浪费。根据每年医保运行的不同情况,不断细化和完善定点协议管理,科学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指标、结算办法、药品备药率、个人负担率、费用控制指标等系列考核指标体系,在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住院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的同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管理机构制定的诊疗、用药等技术规范,加大对违规医疗服务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加强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项目管理,坚持和完善“三率”控制办法。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将参保人群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建立准入、竞争、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

    规范医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把任务细化、量化到股室、到人头,促进工作落实;狠抓经办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工作开展。推行社保中心事务公示制度,公开办事规则,规范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认真落实平时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高效运转。建立参保人投诉反馈系统,倾力打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窗口,为参保人群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建立经办人员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奖惩兑现。围绕促进人的健康和全面发展,积极探索适应和满足不同人群健康需求的具体途径和办法。政策上体现人性化,管理上体现科学化,服务上体现个性化,提供体现人文关怀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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