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向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4 10:21 来源:
为缓解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压力,日前,紫阳县向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发放了基本生活费用物价补贴。
今年1-6月,我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均超过5%,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用物价补贴的通知》精神,已达到了临界补贴条件,应按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标准,向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用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接到通知后,我县及时筹措资金,向失业人员兑现补贴。截至目前,我县已向1-6月份享受失业保险的35名失业人员,兑现补贴148人次,兑付资金4440元,补贴资金已全部进入失业人员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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