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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开展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专项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3 09:43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陕西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和违反工资支付规定行为,维护少年儿童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日前,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低工资支付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餐饮、制造、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城乡结合部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内容为各类用人单位建立招用人员登记检查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材料和劳动合同以及职业中介机构建立求职人员身份核实登记制度等情况;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计入最低工资的行为,是否对支付工资的数额、工资组成项目、领取时间和领取者签名等情况有书面记录等。检查的方式采用企业自查自纠与劳动保障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确定重点检查的用人单位,执法检查人员逐户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该县最低工资标准现为790元/月、7.9元/小时。人社部门积极欢迎广大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和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15-4426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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