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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经办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经办能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0 10:31  来源: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服务于城乡群众的普惠性政策,经办工作的一线在在村(社区)、组。将经办服务延伸到村到户,既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更是解决当前群众参保难、缴费难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旬阳县从县情出发,结合全县村多,工作战线长,服务半径大的实际,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采取专、兼结合的方法,一次性在全县318个村(社区)配齐兼职村级协办员,切实解决了村(社区)、组无人办事的问题。

    一是统一岗位设置。4月份,旬阳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县村级经办队伍建设的问题,决定在全县318个村(社区),设立兼职协办员岗位,负责城乡养老保险具体业务工作,工资报酬从公益性岗位补贴中解决。

    二是统一机构名称。县政府常务会议之后,县人社局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村级设站、在站上设岗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关于成立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实施方案》,成立了318个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统一了机构名称、明确了岗位设置。村级(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设置岗位三人,其中站长一名,协办员两名,协办员实行聘任制,由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具体负责协办员的聘任事项,签订聘书(岗位责任书),报镇和县人社局备案。

    三是统一工作职责。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协办员主要负责本村(社区)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人员信息摸底调查,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申领,情况公示,信息变更,保险关系转移以及相关业务资料的建档工作;劳动保障,创业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工作及县人社局、城乡养老经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为了做到职责明确,县人社局根据各个岗位,统一制定了岗位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

    四是统一待遇标准。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经费按照每站每年1500元拨付,村协办员待遇拟从公益岗位补贴途径解决,站长每月15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月100元,所需资金列入当年县财政专项预算,从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村(社区)协办员工资的发放由县财政统一划拨到县城乡养老经办中心专用工作经费账户,根据镇社保站考核结果,分别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公经费,由各镇社保站开出正式票据到县城乡养老经办中心划拨,各镇社保站据票核销。

    五是统一考核管理。村(社区)级协办员的管理由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负责,建立名册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了加强管理,县人社局制定出台了《旬阳县村(社区)人社工作协办员管理办法》;日常业务工作考核由镇社保站具体实施,实行目标任务按季度、半年和全年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奖惩和兑现,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和人员聘用密切挂钩。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档次各镇按村及社区总数的13%比例掌握,考核优秀的年终实行奖励;对不胜任工作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由镇社保站提出意见,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调整或解聘。为提高村级协办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县人社局将会同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培训,使其正确运用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开展人社保障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经办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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