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自查工作近日已全面开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31 09:34 来源:
为规范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保)个人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石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按照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居险发〔2013〕)13号文件精神, 成立了以人社局副局长、县城乡居保中心主任范国猛同志任组长,县城乡居保经办中心稽核股、财务股、待遇股、信息股等股室负责人组成专项自查工作组,全面开展城乡居保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自查工作。通过对城乡居保个人账户的建账、记账、对账、个人帐户实帐管理、信息化和数据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仔细对照检查,全面排查了个人账户管理隐患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按时完成了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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