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社保监管“四到位”确保基金安全
社会保障基金作为老百姓的“救命钱”,在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规范社保基金的筹集使用,石泉县在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上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规范运转。
一是健全内控制度,确保基金管理到位。首先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石泉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制度》、《社会保险要情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基金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其次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财务帐款日清月结,同时加强对财务、信息和重要业务事项审批人员的管理、考核和监控,重要岗位人员实行交流轮岗,防止基金收支中的漏洞发生;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市级统筹“三统一”规定,在指定的银行开设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基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定期与市经办中心、开户银行核对帐目,确保基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是坚持信息公开,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媒体和镇村服务平台,利用各种会议、活动、场合,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到社区等多种形式对社保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实现待遇支付层层审核把关机制,对待遇的支付实行“四级”复审,特殊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后予以报销,并对各项社保待遇支付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基金使用情况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确保监督措施到位。聘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参保单位代表、纪检监察及新闻媒体人员组成的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通过设置举报箱及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社会保险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监管落实到位。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人社、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全面负责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委员会通过不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半年一次的领导小组会议,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等形式,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强化行政监督;县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专项稽核;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