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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6 14:50  来源:

    近日,旬阳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旬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规定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公路、水利、通讯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均要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数额比例缴纳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照工程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县人社部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预存和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农民工花名册,编制工资表,按月或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工资标准用货币形式将工资直接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等理由随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将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作为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招投标、进行项目建设审批的必备条件。

    同时明确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返还程序。该实施办法将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进一步确保我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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