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为20773名困难群众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费188万余元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8 14:21 来源:
为使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石泉县对全县所有低保户、“三无”人员和五保户等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农村人口每人每年65元、城市人口每人每年160元,所需资金从民政救助资金中列支。2013年,全县共为20773名困难群众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资金 188.5万元,将城乡特殊困难人群一个不漏地纳入了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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