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06 10:04 来源:
为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切实防止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拖欠工资行为。近日,紫阳县率先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劳动者打造了一个便捷高效的维权平台。
根据紫阳县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凡在该县从事的项目建设工程,将从工程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协同运作。提出了从源头预防拖欠工资的具体办法,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须按工程造价分三档预存2%至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招投标环节严格准入门槛,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当年及上年度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防止有欠薪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进入紫阳建设市场。对政府投资项目中标的工程承包单位拒不缴纳保证金的,从竞价保证金中直接将工资保证金划入专户。同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开工许可制度和工程验收程序,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未缴存的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行为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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