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发挥“金牌效应” 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质效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表扬2022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通报》,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的旬阳市人民医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入选“2022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也属于全国第二批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之一,全省仅有4家单位入选。
旬阳市人民医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入选“2022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旬阳市人民医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仲裁院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秉承“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方针,用心、用力、用情让“小争议不出部门科室,大争议不出医院”,力促调解组织成为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窗口,真正实现有人管事、有地说事、依规调解、有效化解,调解阵地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加强,充分发挥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拓宽劳动者维权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
旬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到旬阳市人民医院开展劳动争议业务培训
此次“国字”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旬阳市人民医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旬阳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新模式的认可。
近年来,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能力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作为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完善机制、搭建平台、注重衔接,立足实际创新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新模式,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调解仲裁力量。
2021年3月,群众为旬阳县劳动人事局仲裁委员会赠送锦旗
建立机制,发挥基层调解作用。创新工作理念、优化服务意识,强化源头协调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高度重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作用,建立调解员持证上岗和实名管理制度,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充实兼职调解员队伍,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水平高、群众认可的调解员队伍。目前,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基本建成,全市拥有13名旬阳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227名调解员持证上岗,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最大限度预防和柔性化解劳动争议,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旬阳在安康市人社局组织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例交流会上交流发言
搭建平台,关口前移促进调解。以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作用,延伸基层调解组织“触角”,最大程度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严格按照“优化配置、选优树强、破难补短、加快发展”的要求,按照“培养成功一个、示范带动一片”目标,有序推进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工作。将基层调解组织的服务效能放在首位,重实绩、看实效,同时坚持多元性,突出代表性,让所评选的金牌调解组织在行业内和在基层调解组织中发挥好示范作用,提升金牌调解组织“含金量”,共选树出12家市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已建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54个,乡镇、辖区内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成率达100%,形成了调解组织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人员场所更有保障、工作效能稳步提升的基层调解新格局,成为促进旬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建设工作的优秀模范。
旬阳市劳动人事争议流动仲裁庭在基层开展调解
注重衔接,发挥监察仲裁合力。创新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行裁衔接机制,狠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质效。通过整合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资源,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了一套沟通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衔接机制。畅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渠道,通过设立“一厅式”服务窗口, 简化材料和流程,合理引导当事人选择权利救济渠道,大力提升争议处理和行政执法的效率效能,实现调解监察仲裁无缝衔接,真正做到“走进一扇门,办结劳动维权所有事”。对两个部门均有管辖权的案件,从方便当事人维权的角度出发,明确列出优先受理的机构,确保事事有人管。建立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对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会商研判,制定最佳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理。此外,依托金保工程,深化监察仲裁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案件信息互通共享,合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4件,其中立案处理114件,案外调解处理40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1.61万元,案件调解率达90%,时效期内结案率达100%。
设立“一厅式”服务窗口,畅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渠道
新时代新征程,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以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契机,创新调解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力度,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提高就业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提升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化解劳动争议效能,全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