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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社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6 14:47  来源:

    石泉县人社局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各项服务标准,服务规范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普遍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打造风清气正、岗责分明、规范有序的服务环境,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规范服务行为。严格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制定《石泉县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守则》,做到“行为规范、服务场所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结合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亮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二十个禁止”、“狠刹五股歪风”等工作纪律,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三规范服务用语。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各类窗口的服务特点,制定推行《石泉县人社系统文明服务用语26句》,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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