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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养老新机制财政护航好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01 10:30  来源:

    2014年3月10日,在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事处刘家沟村,71 岁的朱桂兰老人面对区上工作组来核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情况,马上拿出一卡通存折激动地说:“共产党太好了,我活了这些年,没给国家做啥贡献,人家还给我月月发钱,真是做梦都没想到咧!”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汉滨区人社局统计,截止今年2月底,像朱桂兰老人一样,汉滨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数总计达9.12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0.5%、农业人口的13%。

    如此庞大的人群数量,这么巨大的经费开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财政支撑,想增强全区老人的幸福指数,构建和谐新汉滨,那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工作!

主动担责不含糊,保障老人幸福晚年

    汉滨区既是陕西省的人口大县(区),又是国家级贫困县(区)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和工业欠发达,经济发展落后,财政收入十分困难。

    2011年7月国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后,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个人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个人缴费200元以下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300元的补贴为40元,缴费为400元以上的(含400元)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在4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最高补贴标准为80元,城乡居民缴费补贴由省和市、县各承担5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55元每月,列入国家试点县区的由中央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市、县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由市县区承担。

    而根据《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市级财政对非国家试点县补贴每人每年10元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汉滨区人民政府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为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将基础养老金调高到60元/月,6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加10元,增加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经该区财政和人社部门统计、核算,仅上述两项,虽然汉滨区被列入国家试点县,但区级财政每年最少要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承担2500万元的开支。

    2500万元,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是一个小数目,但对于经济欠发达的汉滨区、对于财力有限的汉滨财政讲,无疑是严重的考验!但汉滨财政人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们主动担责,多方运作,确保实现补贴到位和按时发放。

    2011年10月18日,安康市在汉滨区县河镇举行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启动仪式,现场200余名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从政府手里领到了养老金。这年底,该区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待遇人数达6.94万人!

破解难题出实招,一切为了群众利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最难的是缴费计息。

    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含利息)组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从缴费的次月开始计算。而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代收、开票后,上解统一规定的财政专户。

    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城乡居民利益和方便工作,汉滨区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之日起,就将财政专户设在基层代办网点最多的农村信用社。该区的地形是“两山夹一川”,南北两山乡镇多、经济落后,信用社代办点一个乡镇设一个,川道经济基础较好而信用社代办点设置相对较多;同时由于两山乡镇山大人稀、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村(社区)工作人员代收的保费根本无法保证当日上解专户。因而“次月计息”对两山乡镇来说很难实现。

    因此,时间差有时造成了利息的流失。汉滨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低,一分钱都来之不易,何况缴来的保费又是他们的养命钱。为民谋福利、保护人民的利益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那么怎样才能替老百姓看好钱、管好钱、让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呢?这无疑是摆给汉滨区财政局和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需要破解的一道难题。

    经过财政、人社和代发银行领导的多次协商、探索、沟通,确定了合理、妥善的解决方案,即从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转定存储,通过定、活期利息差弥补群众损失,实现保值增值、保护群众利益。这一做法,成功破解了利息流失难题,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兄弟县区的称赞借鉴。

挤出经费促发展,推动养老事业上台阶

    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启动实施以来,由于财政紧张,始终没有给区、镇(办)、村(社区)三级经办机构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由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动十分困难。对此,汉滨区财政局十分清楚,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从哪里筹集资金呢?”这是摆给汉滨区财政局的又一个难题。为了实现有钱办事、办好事,该局抽出得力工作人员协同人社局深入镇、村调研,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查看办公情况、了解实际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分送区上有关领导和部门请示、汇报。

    通过积极努力,2013年,汉滨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挤出资金,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50万元专项经费,初步解决了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难的实际问题,为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初,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又将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列为一级预算单位,这无疑又为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进一步稳步有序发展加油助力!

    由于财政的大力支持,汉滨区目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31.86万人,其中缴费人数为22.51万人,享受待遇人员月月都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实现了“零拖欠、零上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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